目 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
第三章 考试内容和方法
第四章 考试结果评定、证书颁发与管理
第五章 监督检查
第六章 法律责任
第七章 附则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、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,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焊接质量,根据《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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